为切实加强学生党建工作,全面推进学生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,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根据《中国科学院大学党(总)支部工作细则》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考评范围
集中教学园区各学院(系)学生党支部。
二、考评方式
定量与定性考评相结合,支部自评与民主测评相结合,平时检查与年度考评相结合,总结工作与评选先进相结合,以考核促建设,以评比助提高。
三、考评时间
每年六月进行,月底前完成。
四、考评内容
考评包括支部基础工作、学习宣传工作、党员模范作用、组织管理工作、作风建设工作等方面,具体内容及量化评分标准见附表《学生党支部工作量化考评表》。
五、考评程序
1.支部工作总结和自评
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职责和基本制度进行学年工作总结,撰写总结报告;召开支部大会,学院党总支部委员参加,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作总结报告,听取党员意见并书面汇总;党支部根据党员意见,对照《学生党支部工作量化考评表》进行自我评分,形成自评量表。
各学生党支部将总结报告、党员意见书面汇总、党支部工作自评量表和《党支部会议(活动)记录本》一并交至所在学院党总支部。
2.进行党外学生民主测评
党委学生工作部会同学院党总支部,组织各党支部所在学院的入党申请人、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外学生代表,对学生党支部的工作进行民主测评,形成民主测评报告。
3.学院党总支部综合评议
党总支部委员会对所属学生党支部的工作进行综合评议,结合民主测评结果,形成书面评价意见,提出所属学生支部的考评建议等级,连同前面所述相关材料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。
4.党委考评小组评议
由相关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、党总支部书记组成学校考评小组,对各学生党支部工作情况进行评议,形成初步考评结果,并提交党委会议审定。
5.党委会审定考评结果
学生党支部考评结果分为优秀、良好、一般、较差四个等级。考评工作结束后,将以召开学生党支部书记全体会议或学生党员代表大会等方式,总结考评工作,通报考评结果。
六、其它
学校党委将在学生党支部考评工作的基础上,开展优秀学生党员、优秀学生党员干部的评选工作,并在每年“七一”前后,对获奖支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。
本办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,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原《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集中教学园区学生党支部工作考评办法(试行)》(党发学字〔2009〕29号)同时废止。